金青文〔2017〕1號
各縣(市、區)“雙爭”委、團委,市直各系統(單位)“雙爭”活動領導小組、團組織:
今年以來,我市廣大團員青年立足本職,誠實勞動,創業創新,不斷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,以“弘揚高度職業文明、創造一流工作業績”為宗旨,積極開展“青年文明號”爭創活動,“青年文明號”活動影響力不斷增強。為了進一步激勵和引導廣大青年職工創業創新、科學發展,團市委決定評選2016年度“青年文明號”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標準
1、該集體中35周歲以下青年占50%以上,主要負責人中至少一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;
2、該集體中的共青團組織緊密圍繞黨政中心工作,積極開展創“號”活動;
3、主動配合共青團工作部署,評定單位應建立專業的“青年之聲”工作服務小組,單位青年人數90%以上安裝微邦APP,能積極、主動、持續開展各項活動。
4、創建活動正常,有計劃、有實施、有總結;
5、該集體中的青年熱愛本職工作,自覺遵守有關法規及單位的規章制度;
6、積極開展信用建設,在生產、經營、管理、服務中體現出高度的職業素養和職業文明;
7、努力學習業務,鉆研技術,有相當數量的青年成為崗位能手;
8、創建活動的成效得到了黨政領導肯定,受到服務對象贊譽,社會評價良好。
二、評選名額
婺城區(3個)、金東區(3個)、東陽市(4個)、義烏市(4個)、永康市(4個)、蘭溪市(4個)、武義縣(3個)、浦江縣(3個)、磐安縣(3個)、市直及其他名額另行分配。新上任青工線團委班子成員必須參加此次評選活動。
三、評選方式
評選采取自上而下,市直與縣區交叉互評、差額逐級考核申報的方式。每縣區將推薦數多于評選數的方式上報爭創集體,原則上按評選數多一到二個集體上報,市直青工線各申報集體選派一名班子成員作為“互學互評”考評員,編入考核組,分赴各縣區、市直各單位爭創集體進行考核評分,以末位淘汰方式確定入選單位,最后經團市委審核后統一命名表彰。評選過程中,各地各單位要團結協作,密切配合,互相學習借鑒,公平公正考核“青年文明號”,確保“青年文明號”推薦評選工作的高效規范。
新申報市級青年文明號的青年集體要認真填寫《2016年度市級青年文明號申報表》和《新申報市級青年文明號成員基本情況表》,并附2000字的先進事跡材料、200字以上的“青年之聲”線下活動總結(一式兩份),逐級進行申報,一并于2017年3月17日之前報送團市委工農部。聯系人:施緣、童靜,電話:82469335。
各縣(市、區)、各系統(單位)對市級青年文明號評選工作要高度重視,嚴格把關。各地各系統在評選中要注意總結、宣傳先進經驗,以推進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。
附件:1、2016年度市級青年文明號申報表
2、新申報市級青年文明號成員基本情況表
3、2016年度市級青年文明號“互評互學”考評員報
名表(市直單位)
金華市“雙爭”活動指導委員會
2017年2月27日